汉川聋哑女子两次起诉离婚,法庭巡回审判解纠纷...

2022-01-23   发表于 汉川头条   阅读 4607   回复 2
1月17日下午,汉川市人民法院城关人民法庭在城隍镇前河村设立巡回审判点,成功调解一起涉及聋哑人与智力残疾人之间的离婚纠纷案件,为当事人排忧解难。
女子两次起诉离婚
原告张某某系聋哑人,前夫病故后,携子刘某于2010年经人介绍与被告刘某某相识,双方于2011年登记结婚。2021年1月,原告以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被驳回。后原告于2021年12月再次提起诉讼,要求与被告离婚。
就地审判甄实情
收到本案后,承办法官王琴在案件的送达过程中得知被告刘某某存在智力残疾,无法正常表达自己的意识。于是,承办法官只能与被告刘某某的法定代理人取得联系,并积极与被告刘某某所在的村民委员会进行协调。因被告刘某某的法定代理人年龄较大、行动不便,承办法官在充分听取原、被告双方的意见的基础上,决定在被告所在地的村委会设立巡回审判点,借助基层组织的力量努力化解该起纠纷。
多元化解拾亲情
庭审过程中,被告刘某某的法定代理人刚开始情绪比较激动,向承办法官诉说了其内心真实的想法,即被告方对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其实并无异议,只是在原、被告结婚之初,原告便将其与前夫所生的不满半岁的小孩带到被告方生活,由被告刘某某的法定代理人一直抚养至十多岁。现原告提出离婚,需要适当给予被告方一定的经济补偿。在了解本案症结之后,承办法官与村委会一起共同做原、被告双方的工作。经过多方的共同努力,后原、被告双方就经济补偿金的数额达成了一致,原告同意补偿被告方20000元。同时,原告之子向被告刘某某的法定代理人表示,虽然原、被告双方离婚了,但其还是会时常回来看看,会像对待自己的亲爷爷一样对待他,以报答其十多年来的养育之恩。该起涉及聋哑人与智力残疾人的离婚纠纷被顺利化解。
庭后,城关人民法庭获得了城隍镇前河村村委会及辖区居民的一致好评,法庭在社区、村委会设立巡回法庭,根据当事人实际情况,因案施策,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为群众办实事的同时彰显了司法温度。
┃来源: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法院 李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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