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川一男子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处罚

2021-02-27   发表于 汉川头条   阅读 3578   回复 2
新春佳节,安全祥和、绿色环保的新风尚

已得到全体市民的理解与支持

然而,仍有少数人抱有侥幸心理

在禁燃禁放区域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结果被依法予以处罚

2021年2月24日12时许

汉川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接到报警

有人在辖区川刘路燃放烟花爆竹。

匿名报警

制止-传唤-罚款

民警迅速到达现场,经查,系霍城还建房居民刘某(男,36岁,汉川人)因家人去世,与亲属好友在还建房两侧燃放烟火爆竹。民警现场对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予以制止,指出其燃放点属于禁鞭区域内,影响了周边生活及工作环境。民警将刘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询问,并依法给予罚款500元的处罚。

刘某虚心接受批评,表示绝不在我市禁鞭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同时宣传亲友、同事、熟人也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
来源 平安汉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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