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川首次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追究民事责任

2020-09-16   发表于 汉川头条   阅读 4098   回复 2
9月10日,汉川市检察院对市法院开庭审理的四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均提起公诉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法庭追究四案被告人刑事责任,同时判令5名被告在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支付赔偿金和彻底删除所有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这是该院首次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追究民事责任,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马某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庭审情景
当日开庭审理的刘某、马某洋、张某以及马某、廖某豪4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中,5名被告均通过互联网非法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案发时分别为97万余条、38万余条、2万余条、97万余条和36万余条。
检察官宣读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书
汉川市检察院指控,四案被告人非法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其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认为,被告人行为侵害了不特定多数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可能造成公民个人信息的非法泄露和传播,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还应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遂请求法庭判令5名被告在市级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支付赔偿金并自行彻底删除所有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
庭审中,5名被告对检察机关的犯罪指控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无异议,并当庭认罪悔罪。四起案件将择日宣判。
┃来源:孝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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