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8日,警方在该汉川某小区出租屋抓获贩毒人员方某兵、李某和吸毒人员冯某华、张某,现场搜出麻果448颗(净重41.45克)和冰毒(净重11.5克)。
该院在审查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方某兵等涉嫌贩卖毒品案时,发现方某兵两次向李某贩卖的毒品是他被抓前一天从一个胡姓男子那里买的,听别人叫他“胡鑫”。他通过微信向“胡鑫”转了人民币一万元,购买了麻果500颗及冰毒8克。
2018年11月19日,该院以涉嫌贩卖毒品罪批准逮捕方某兵的同时,向公安机关发出了《逮捕案件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要求根据“胡鑫”手机微信绑定的银行卡确定“胡鑫”的个人身份,对“胡鑫”租住地点和相片进行辨认,并对“胡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018年11月28日,警方根据相关线索和检察机关的侦查引导展开侦查,一举将“胡鑫”抓获,发现“胡鑫”即是胡某茂。
2019年5月22日,胡某茂和方某兵均被汉川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财产50000元。(汉川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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